崇阳县人****以鄂咸崇检刑诉(2023)z4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闻**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于2023年5月4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23年5月16日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崇阳县人****检察官邓浩泽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闻**及其辩护人潘**到庭参加了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起诉指控和经审理查明:2020年3月至7月,被告人闻**等人在崇阳县天城镇白鹭广场中山步行街**号成立“竞哥哥电影工作室”,利用“上线”提供的手机号码拨打电话,冒充中信证券、东方证券等知明公司的客服让对方加其微信,打电话每拉一名客户进微信群获利30元至60元不等,再由该群内的人员对被拉进群的客户实施网络诈骗活动。2020年9月,被告人闻**等人又在崇阳县××村××组大屋黄家的租房内成立“华晨传媒公司”,并招聘徐某、甘*、谢*、杨...(本文书还有1134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