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陈**、陈**与被上诉人文*市会******(以下简称会文镇政府)因单方解除行政协议一案,不服海南省琼海市人民法院(2020)琼9002行初****号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1年2月24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21年4月26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陈**及其与上诉人陈**的共同委托代理人刘*、被上诉人会文镇政府的委托代理人郑**、张**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认定,沙港崀位于文*市会文镇,东至边海村委会、西至朝奎村委会、南至沙港村委会、北至冠南村委会。海南省测绘局上世纪60年代地形图显示系滩涂用地。1970年代,当时的文*县白延人民公社(后来为“白延区公所”、“会文镇人民政府”)组织当地农民...(本文书还有12621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