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申请人杨**因与被申请人尚志市尚**********(以下简称某某)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纠纷一案,不服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黑01民终****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杨**申请再审称,(一)原判决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一审判决认为某某起诉要求其给付尚欠的承包费9400元,其对该事实及诉讼请求予以认可缺少证据证明。(二)某某主张土地承包费已过诉讼时效。(三)二审判决遗漏上诉请求事项。二审法院对其主张的缺少证据证明及超过诉讼时效的上诉请求未予审理。综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十一项的规定,申请再审本案。
本院经审查认为,某某向杨**主张2012年的土地承包费。...(本文书还有685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