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北京泡泡**********与被告南票区弘*******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8月10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北京泡泡**********的委托诉讼代理人詹**,被告南票区弘*******的委托诉讼代理人付*、赵*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北京泡泡**********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一、判令被告立即停止销售侵犯原告“molly星座系列”美术作品发行权的商品(手办笔);二、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的经济损失人民币5万元(包括原告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调查取证费、律师代理费、交通住宿费等);三、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事实与理由:北京泡泡**********成立于2010年,是集潮流商品销售、衍生品开发与授权、互动娱乐和潮流展会主办于一体的中国领先的潮流文化娱乐公司。发展近十年来,围绕艺术家挖掘、ip孵化运营、消费者触达以及潮玩文化推广与培育四个领域,popmart泡泡玛特旨在用“创造潮流,传递美好”的品牌文化构建了覆盖潮流玩具全产业链的综合运营平台,并于2020年12月11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popmart泡泡玛特已形成了以设计师、零售渠道和产业链为支点的品牌优势。同时,popmart泡泡玛特还与世界知名品牌合作,为经典ip形象打造时下消费者喜爱的潮流产品,具有极高的品牌形象及品牌价值。原告依法享有名称为“molly”的美术作品著作权,原告在创作完成作品后,通过官网、线上电商平台、线下门店、广告等多种途径公开发表作品,得到消费者熟知和喜爱,作品形象获得了极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形成了巨大的市场和品牌价值。经调查发现,被告未经原告许可,擅自在其经营活动中使用原...(本文书还有6499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