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朱**与被告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4年2月21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朱**、被告朱**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朱**向本院提出的诉讼请求:一、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偿还借款计人民币贰万肆仟元整(24,000元)。2、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原、被告系姐弟关系,被告在2018年5月16日交养老保险没钱找到原告,原告当时没有钱,从亲属借的钱给被告,并且被告给原告出具了借条一份,原告因家中用钱多年来崔要借款,而被告确以种种理由拒不偿还借款,原告无奈,诉至法院,请求法院支持原告诉求,公正判决。
被告朱**答辩称: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虽然是我从原告手中拿的钱,但是是我父亲的钱,不是原告的钱。
本院经审理查明,...(本文书还有679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