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林*因与被上诉人伍*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2024)粤0606民初****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4年9月25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林*上诉请求:1.撤销《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第440606**********89号)关于肇事逃逸的判定;2.撤销《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第440606**********89号)关于林*承担全部责任的认定,重新划分事故责任;3.撤销一审判决关于赔偿判定。事实和理由:一、事故发生后,林*做了以下几件事情:1.扶伍*起来并询问伤情,伍*一直表示面部有点痛,林*查看其面部,有**,随后问伍*,是否帮其买点活血化瘀药油涂抹,得到肯定答复后林*帮伍*去旁边药房买药并返回帮她涂抹。对此顺达员工韩*可以证实。2.林*在帮伍*涂抹药时,有一个穿红衣服的阿姨上前称其是和伍*一起晨练的同伴并询问情况,得知大概情况后,其让伍*站起来动动腿并试走几步,其在观察伍*走路的姿势和状态后称看着...(本文书还有2279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