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中国邮政***************与被执行人唐**信用卡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依据本院作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3)川1083执****号民事判决书,于2023年5月4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一、被执行人支付申请执行人借款本金8299.51元、利息507.54元、费用794.18元,以及2023年1月13日起至4月的利息134.21元、费用422.87元;二、律师费1100元;三、申请执行人垫付的案件受理费34元。在...(本文书还有445字未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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