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穷*诉被告只*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2月23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于2022年3月29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原告穷*到庭参加诉讼。被告只*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穷*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原告穷*的借款本金10,000.00元与利息2,000.00元,经济损失费1,500.00元,精神损失费1,000.00元;2.诉讼费等费用由被告只*承担。事实与理由:2021年1月3日,被告因其父亲病重无钱治病到原告家*,请求原告借他30,000.00元。因原告妻子与被告妻子是亲姐妹关系,在家人的同意下,原告借给被告20,000.00元,被告提出利息4,000.00元,约定还款期限是2021年8月前。因当时未写借条,被告直到2021年12月还是...(本文书还有1083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