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周**与被告张**、中华联合***************(以下称联合财险北京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2月8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周**的委托诉讼代理人秦**与联合财险北京分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陈**到庭参加诉讼,被告张**经本院合法传唤后无正当理由未出庭应诉。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周**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决二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10254.72元、误工费24000元、护理费12000元、营养费4500元、伤残赔偿金138868元、被扶养人生活费3890.3元、肢具费38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元、交通费1000元;2.判决二被告赔偿原告车辆损失费2000元;3.诉讼费由被告负担。事实与理由:2020年4月23日22时7分,在怀柔区青春路滨湖南街西口至泉河派出所路**号段农业银行前,原告骑电动车由南向北行驶时,与被告张**驾驶的小型面包车(...(本文书还有2891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