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张**与被告李*、张**、阜阳柃一********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8月3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张**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李*、张**、阜阳拎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立即向原告偿付工程款及其他费用合计:320500元整(其中:工程款合计310000元整,工地其他开销费用合计10500元整);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李*、张**、阜阳拎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担。事实和理由:原告与被告张**是堂姐弟关系。原告张**于2019年11月至2020年4月在被告李*名下阜...(本文书还有532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