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赵**因与被上诉人郑*、原审被告陈**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海南省琼海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一审法院)(2021)琼9002民初****号民事判决(以下简称一审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2年3月2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不开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上诉人赵**上诉请求:1.依法撤销一审判决;2.依法改判驳回被上诉人的全部诉讼请求;3.本案一审、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事实与理由:一、一审判决在证据的审核认定方面存在错误,对涉案《商铺租赁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问题避之不谈,不仅认定错误,且不利于矛盾和纠纷的化解首先,被上诉人郑*向法院提交的《商铺租赁合同》系虚假合同,该合同甲方签名处其中一份是郑**签名而另一份是郑**盖章,一式两份的合同在甲...(本文书还有13367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