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被告人罗**、孙*、龙*犯抢劫罪刑事附带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刑事案件>>侵犯财产罪>>抢劫罪
  • 案例类型: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
  • 案号(2016)湘0202刑初*号
  • 审理程序:一审
  • 审结日期:2017-03
  •  
  • 【案例概要】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罗**、孙*、龙*等人在株洲市荷塘区一租房内聊天时,提及参与网络投资项目亏损的情况,在明知该网络项目自负盈亏的情况下,共同商议劫取同是该网络投资项目参与者的被害人齐*的财物,并约定由被告罗**负责将被害人齐*约出,由被告人孙*叫人将齐*控制并逼迫其拿钱,被告人孙*将其弟孙*甲的湘bq47**号白色雪佛兰小车要过来作为控制齐*的交通工具。2016年5月24日23时许,被告人罗**、孙*、龙*依之前的计划纠集被告人陈*、欧某某(均在逃)以殴打等暴力方式在“明珠足浴”门口将被害人齐*强行抬上已更换牌照为湘bq47**号的白色雪佛兰小车,将齐*带至株洲县渌江大桥、株洲县洲坪乡附近及株洲县淦田方向。在此过程中,被告人孙*、龙*、陈*、欧某某多次以语言恐吓、拳脚殴打、电棒电击、戴手铐等方式压制齐*反抗,并以齐*及其家人生命安全相威胁,逼迫齐*通过手机支付宝当场转账人民币100000元至被告人罗*...(本文书还有2853字未显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内容(依法屏蔽的信息除外),请登录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该案例委托律师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推荐律师更多>>

    信用风险咨询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