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姬**诉被告广东丰森**********股东知情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2月11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组成合议庭于2022年2月28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姬**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曾**,被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李**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被告向原告提供公司设立至今的包括原始凭证在内的全套完整财务账簿以供查阅;2.被告向原告提供公司设立至今全部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进行查阅复制;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原告在2022年2月28日庭审中增加一项诉讼请求为“委托相关会计师、审计师、律师等负有保密义务的中介机构执行人员在场协助原告进行查阅复制相关文件资料”。事实与理由如下:广东丰森**********于2016年10月20日成立,原告于2017年8月4日成为其股东,占股10%。自原告成为公司股东以来,被告未召开过股东会议、董事会会议,被告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从未告知原告。...(本文书还有3787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