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汇法网提供专业的法律知识以及法律查询服务以及一站式找律师服务的法律网站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重庆市会***********与重庆恒宏**********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民事案件>>合同、准合同纠纷>>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案例类型:民事判决书
  • 案号(2021)渝0240民初*号
  • 审理程序:一审
  • 审结日期:2021-11
  •  
  • 【案例概要】

    原告重庆市会***********(以下简称“会得水利公司”)与被告重庆恒宏**********(以下简称“恒宏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0月8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会得水利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张**、被告恒宏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秦*、马**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会得水利公司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原告794847.69元;2.被告支付资金占用损失,自2021年3月30日起至款项实际支付结清之日止以794847.69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4倍计算,暂计至起诉之日为:15091.00元;3.被告承担本案一切诉讼费用。事实及理由:2018年2月2日,原、被告双方签订《水利水电工程安全检测合同》,约定由原告向被告提供石柱曹*湾水库烟草水源大坝安全检测系统等,项目地点在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冷水镇,工期为30个日历日,工程总价为463604.90元,并约定了工程内容和付款方式等内容。合同签订后,该工程于2018年3月25日正式开工,开工后实际工期变为了2018年3月25日至2021年3月26日,实际工程量、观测期也相应增加,新增费用为763481.00元。2021年3月30日该项目完成工程完工验收,按《水利水电工程安全检测合同》的约定被告应当在完工验收后支付总金额的95%,即794847.69元。经原告催告后,被告仍拒不支付。为维护原...(本文书还有5652字未显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内容(依法屏蔽的信息除外),请登录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该案例委托律师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推荐律师更多>>

    信用风险咨询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