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海宁木有********(以下简称木有文化公司)与被告大连闻雨**********(以下简称闻雨公司)委托创作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木有文化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董**、蔡**到庭参加诉讼,被告闻雨公司经公告送达开庭传票,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解除原告与被告于2020年12月9日签订的《剧集〈航母风云〉剧本创作服务合同》;2、被告向原告支付编剧服务费250000元。事实和理由:2020年12月9日,原、被告签订《剧集〈航母风云〉剧本创作服务合同》,合同约定,被告委托原告为剧集《航母风云》提供剧本创作工作,创作36集剧本,编剧服务费为3600000元,付款方式分六期支付,合同并约定了原被告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内容。合同...(本文书还有1799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