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杜**与被告海口市秀***********(以下简称道盖村民小组)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9月25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杜**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唐*到庭参加诉讼,被告道盖村民小组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院依法缺席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杜**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一、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征地补偿款27250元;二、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原告系被告村的村民,自出生起户口登记在被告村,是道盖村的村,2008年原告与江西省抚州市××区居民委员会的汤飞能登记结婚,原告在道盖村取得农村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以被告村的承包地作为基本生活保障。2015年12月30日,被告道盖村民小组作出《五源河文化体育公园征地补偿款余款分配方案》。2016年1月20日,被告向其他村民每人分配征地补偿款50000元,但只分配给原告25000元。2016年10月27日,被告向其他村民分配了征地补偿款45...(本文书还有1325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