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向**与被告徐*、中国人民****************(以下简称人保财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3年8月14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向**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陈**,被告徐*,被告人保财险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陆*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向**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一、依法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各项损失合计223894.17元,计算方式:医疗费30605.45元,营养费60天×15元/天=900元,伙食补助费14天×30元/天=420元,误工费150天×100元/天=15000元,护理费60天×100元/天=6000元,伤残赔偿金60178元/年×13年×0.22=172109.08元,精神抚慰金8000元,交通费1500元,财产损失2000元,首先在交强险项下优先主张,对超出部分按...(本文书还有2660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