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理。
原告张**、张**、山**与被告余**相邻通*纠纷一案,本院于2024年4月17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并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张**、张**、山**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刘**、被告余**的委托诉讼代理人窦某某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向本院提出如下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余**停止侵权,将其损毁的位于罗*县腊山街道坡衣村委会以土村地名叫大园子处长约20米、宽约7米的通道恢复原状给原告张**、张**、山**通*;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原告张**、张**、山**家与被告余**家及余学武家在本村地名叫大园子的土地相邻。余学武家的土地在前排紧临村中道路,被告余**家的土地紧邻余学武家的土地,原告张**家的土地又紧邻被告余**家土地,原告张**、山**家的土地又是紧邻原告张**家的土地。在余学武家的土地中间和被告余**家土地中有一条历史形成的长约20米、宽约7米的通道连接村中道路供原告张**、张**、山**家耕种土地通*。几十年来,原告张**、张**、山**家耕种、管理土地都是从村中道路到大园子处,再转入从余学武家土地中和被告余**家土地中的通道进出,该条通道是原告张**、张**、山**家进出耕管土地的唯一通道,通道的两边是余学武家和被告余**家的土地。自2021年9月开始,被告余**为了把通道两边的承包地连成一块,就逐渐侵占通道,把原告张**、张**、山**家进出耕管士地的通道挖了栽种农作物。但是,余学武家在第一排紧邻村中道路并没有侵占通道,其所留出的通道也被被告余**侵占,原告张**为了不让被告余**将通道侵占,就拉砂石填在从村中道路转入通道进口处,准备将被告余**毁坏的通道恢复原状。原告还向坡衣村委会和腊山街道办事处请求调解处理,要求被告余**恢复被其毁坏的部分通道,坡衣村委会调解员和腊山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人员也到现场进行查看,被告余**提出留宽2米的通道,原告不同意就没有达成调解协议。然而,在2022年...(本文书还有7595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