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陈*1、陈*2、p某、y某、h某因与被上诉人陈*3继承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2018)粤0113民初****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0年7月22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本院认为,本案是继承纠纷,据查实,被继承人陈*7、杨*分别于1998年12月11日、1982年11月2日死亡,两被继承人共生育陈*2、陈*1、陈*8、陈*4、陈*5、陈*6、陈*3七名子女。现陈*2、陈*1、陈*4、陈*5、陈*6五人起诉陈*3要求由其六人共同继承被继承人陈*7名...(本文书还有512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