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1年12月23日0时许,被告人丁**翻窗进入汝州市纸坊镇东赵*村g344国道路南大诚超市盗窃20000元现金及散烟40盒。经价格认定,被盗香烟价值1662元。
2.2021年6月9日0时许,被告人丁**在汝州市**路**号门口将程**蓝色五羊无车牌号**轮摩托车盗走。
3.2021年6月12日2时许,被告人丁**在汝州市**路**号门口将程**蓝色福田五星牌三轮摩托车盗走。
4.2021年6月16日2时许,被告人丁**在汝州市南环***小区将田**车牌号豫dv****蓝色三轮摩托车盗走。经价格认定,被盗三轮摩托车价值7977元。
5.2021年6月20日1时许,被告人丁**在汝州市**街**段**号门口将车**的车牌号为豫d9****绿色北方永盛牌三轮摩托车盗走。经价格认定,被盗三轮摩托车价值3126元。
6.2021年6月30日2时许,被告人丁**在汝州...(本文书还有1183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