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农业***答辩称:1.某县农业***没有作出责令某县某某养殖有限公司停产停业的行政行为,没有侵犯某县某某养殖有限公司的任何合法权益。某县某某养殖有限公司请求确认责令停产停业的具体行政行为是不存在的。2.某县某某养殖有限公司不具有原告主体资格,某县农业***也不是适格被告。综上,请求驳回申请人的再审申请。
某县人民政府述称一、二审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申请人申请再审的理由不能成立,请求驳回申请人的再审申请。
本院认为,某县某某养殖有限公司一...(本文书还有460字未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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