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吉林某医*(以下简称中日联谊医院)因与被上诉人赵**、赵**、赵**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案,不服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2022)吉0191民初****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中日联谊医院上诉请求:1.请求二审法院撤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2022)吉0191民初****号民事判决,依法将本案发回重审或改判中日联谊医院不承担赔偿责任,驳回赵**、赵**、赵**的全部诉讼请求;2.请求二审人民法院委托司法某机构重新鉴定,查清事实,分清责任,依法裁决;3.本案一、二审诉讼费用全部由赵**、赵**、赵**承担事实和理由:一、原审判决事实不清原审判决所依据的吉林正达司法鉴定中心于2022年10月24日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以下简称鉴定意见)依据明显不足,不符合事实,认定责任不当1.对于意见书认为“左冠脉及前降支没有植入支架的手术指征”,中日联谊医院认为这一意见是错误的根据患者造影影像(业已提供给鉴定所,可由专业医疗人员通过对造影光盘进行查阅进一步得出结论)和手术记录记载,患者左冠状动脉前降支存在90%的严重狭窄在2016年中国冠状动脉介入治疗指南中明确指出“病变直径狭窄90%时,可直接干预(附录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某委员会发布的《冠状动脉球囊成形术与支架植入术操作规范》中也明确指出即使对于稳定型冠心病“病变直柽狭窄90%”也是操作的适应症(附录2),同时对于前降支近端70%狭窄的情况也是介入治疗的适应症,...(本文书还有5862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