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汇法网提供专业的法律知识以及法律查询服务以及一站式找律师服务的法律网站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郑州某某******与苏**劳动合同纠纷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民事案件>>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劳动争议>>劳动合同纠纷
  • 案例类型:民事判决书
  • 案号(2024)豫01民终*号
  • 审理程序:二审
  • 审结日期:2024-07
  •  
  • 【案例概要】

    上诉人郑州某某******(以下简称某某纺织公司)因与被上诉人苏**劳动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2024)豫0104民初****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4年6月12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第二审程序,由审判员独任审理,于2024年6月27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某某纺织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纪**、丁*,被上诉人苏**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陈*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某某纺织公司上诉请求:1.依法撤销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2024)豫0104民初****号民事判决书,改判某某纺织公司无需支付苏**经济补偿金41,007.39元;2.一审、二审诉讼费用由苏**承担。事实与理由:一、一审关于“某某纺织公司调整苏**工作地点符合法*规定且具有合理性,苏**有服从安排的义务”的认定正确,但一审据此得出双方属于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未能协商一致而解除合同与前述观点相矛盾,依法应予以纠正。某某纺织公司认可一审法院在判决书本院认为部分的认定,公司依据客观情况对苏**工作区域进行调整,并未对苏**劳动报酬及劳动条件作明显不利变更,某某纺织公司提交证据证明去许昌工作有交通补贴、伙食补贴及员工宿舍,薪资待遇不变,且不涉及侮辱性调岗。另,劳动者的劳动权与企业的用工自主权平等地受法*保护,企业因经营需要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是企业用工自主权的重要内容。劳动者对企业合理调岗予以配合,也是劳动关...(本文书还有5570字未显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内容(依法屏蔽的信息除外),请登录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该案例委托律师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推荐律师更多>>

    信用风险咨询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