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高**、吕**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民事案件>>合同、准合同纠纷>>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案例类型:民事判决书
  • 案号(2024)新29民终*号
  • 审理程序:二审
  • 审结日期:2024-04
  •  
  • 【案例概要】

    上诉人高**、吕**因与被上诉人新疆某某*********(以下简称某某房地产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沙雅县人民法院(2023)新2924民初****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4年1月18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24年2月1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高**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王**,上诉人吕**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郑*,被上诉人某某房地产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艾**及委托诉讼代理人热某某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高**上诉请求:依法撤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沙雅县人民法院(2023)新2924民初****号民事判决,改判吕**、某某房地产公司向高**支付工程款2,585,852元、利息444,335元(利息计算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2年7月31日,按月息3.2‰计算),并自2022年8月1日起,以欠款本金2,585,852元为基数,按月息3.2‰。承担利息至欠款付清为止,本息合计3,030,187元。事实和理由:高**负责施工的**号楼已经完工并入住,高**与吕**之间系承包关系,本案应解决的问题为吕**应支付高**多少工程款,而非双方之间如何分配该700,000元,高**已按合同约定完成施工,发包人至今拒不结算也不办理竣工验收,一审法院仅以双方没有结算为由否定双方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以某某房地产公司向吕**支付的700,000元工程款来认定高**应得工程款明显是错误的。高**与吕**约定工程完成验收后支付95%的工程款,案涉工程于2017年11月10日完工并交付使用,高**要求自2018年1月1日起计算利息符合合同约定,一审法院以高**起诉之日起计算明显错误。某某房地产公司将**号楼首位工程承包给吕**,吕**又将水**部分转包给高**,某某房地产公司未向吕**付清工程款,应对吕**未付工程款承担共同责任。一审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请求二审法院支持上诉人高**的上诉请求。

    吕**辩称,高**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其要求吕**承担本案诉讼费也没有依据,吕**不应向高**支付任何款项。

    某某房地产公司辩称,其公司对高**是何身...(本文书还有8227字未显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内容(依法屏蔽的信息除外),请登录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该案例委托律师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推荐律师更多>>

    信用风险咨询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