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驻马店市********************(以下简称孙*居民组)与被告张**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4月16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孙*居民组的组长张**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卢*、被告张**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杨**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孙*居民组诉称,孙*居民组自1999年以来一直按照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按每人0.88亩分配责任田,张**、文**一家参与分配土地的人口共6人,因当时张**的女婿赵*成户口并未迁入孙*居民组,赵*成没有分得承包地。张**有一子张*约于1995年去世,生前分配的0.88亩土地在1999年居民组重新分配土地时收回。2017年4月孙*居民组的组长在农村土地承包确权过程中忘记收回张**儿子张*的0.88亩责任田,错误的在《农村土地(耕地)承包合同》中签字,迫于确权工作压力致使存在重大误解后被确权在张*...(本文书还有2845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