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沈阳美景*********因与被上诉人包头市融*******、原审被告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法院(2024)内0202民初****号之一民事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
沈阳美景*********上诉称,请求依法撤销(2024)内0202民初****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并将本案移送至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法院审理。事实和理由:2011年7月31日,薛*(丁*)与香港百裕集团公司(甲方)、沈阳美景*********(乙方)、包头市福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丙方)、沈阳百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戊方)以及林滋兴(己方)签订了《框架协议书》(下称:协议书)。薛*向白**转款2000万,是对协议书的履行,本案并不是借款合同纠纷。被上诉人依据与薛*的《债权转让协议》提起本案诉讼,应按照协议书确定管辖。协议书约定由合同签订地沈阳市法院管辖,且上诉人住所地...(本文书还有780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