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30日,本院收到大庆市鼎************于2024年8月23日出具的申请书,大庆市鼎************以大庆宏升*****(以下简称宏升公司)已无力清偿到期债务为由向本院申请对大庆宏升*****进行破产清算。
本院查明,大庆宏升*****成立于1993年2月,企业性质为集体所有制,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企业经营范围包括综合经济开发、按国家规定组织生产、销售所属企业产品、城市环境卫生管理、道路普通货物运输**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2020年宏升公司开始停产。2022年2月26日,大庆中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中庆财审字(2022)第9号审计报告,载明宏升公司账面资产为113,751,285.53元,负债总额为264,395,234.2元。宏升公司据此向本院申请进入破产重整程序,本院于2022年10月10日裁定对宏升公司进行重整,后因宏升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未经债权人会议通过,且经本院核实认定宏升公司存在账目混乱、资产不明、应收债权未入账且不确定数额等情况,该公司真实资产情况及巨额负债原因不...(本文书还有944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