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蒋*故意杀人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刑事案件>>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故意杀人罪
  • 案例类型: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
  • 案号(2018)皖06刑初*号
  • 审理程序:一审
  • 审结日期:2018-09
  •  
  • 【案例概要】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蒋*与被害人赵*2系夫妻关系,自2000年结婚以来,二人感情不和,蒋*遂产生轻生厌世的思想。2002年6、7月份,蒋*至淮北市烈山区古饶街(原属濉溪县)购买三包毒鼠强,欲两次饮用毒鼠强自杀,后**,将含有毒鼠强的药水倒于赵*2家院子西墙根下。2002年8月28日7、8时许,蒋*让赵*2骑自行车带其到安徽省宿州市符离集看牙,在其婆婆张**的催促下,赵*2陪同前往。蒋*随身携带一包毒鼠强和一张其本人的全家福照片,乘坐赵*2所骑自行车前往符离集。期间因自行车故障,赵*2至原古饶中学张*2家更换自行车。10时许,二人至符离集,因赵*2未带钱发生争吵。蒋*即在符离集街路边购买一份凉皮,在赵*2不知情的情况下将随身携带的毒鼠强撒进凉皮里,并将凉皮挂在自行车把上,后二人骑车返回。11时40分许,车行至原古饶小学(闸河小学)附近快到古饶大桥时,蒋*...(本文书还有14880字未显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内容(依法屏蔽的信息除外),请登录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该案例委托律师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推荐律师更多>>

    信用风险咨询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