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汇法网提供专业的法律知识以及法律查询服务以及一站式找律师服务的法律网站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凌*、台州市黄***********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民事案件>>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知识产权权属、侵权纠纷>>专利权权属、侵权纠纷>>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
  • 案例类型:民事判决书
  • 案号(2023)浙02知民初*号
  • 审理程序:一审
  • 审结日期:2023-10
  •  
  • 【案例概要】

    原告凌*与被告台州市某********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3年5月4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于2023年7月20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朱*、被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何**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原告实用新型专利权(z*******2012.6)的行为,停止生产、销售、许诺销售侵权产品,销毁库存侵权产品及生产模具;2.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10万元。事实和理由:原告于2020年4月15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了名称为“一种可自行杀菌消毒的垃圾桶”的实用新型专利,于2021年4月6日获得授权,专利号为z*******2012.6,该专利目前处于有效状态。原告在网上购买到被告生产的侵权产品,经比对,侵权产品的技术特征落入涉案专利的保护范围,构成专利侵权。被告未经原告许可,为生产经营之目的,制造、销售、许诺销售落入涉案专利保护范围的侵权产品,侵犯了原告涉案专利的专利权,严重损害原告的合法权益,应承担侵权责任。

    被...(本文书还有2324字未显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内容(依法屏蔽的信息除外),请登录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该案例委托律师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推荐律师更多>>

    信用风险咨询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