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王*与被执行人黄**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9月13日作出的(2021)鄂0304民初****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王*于2021年10月22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于2022年10月26日立案执行
执行过程中,1.本院于2021年11月3日向被执行人黄**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被执行人未实际履行。2.本院自立案以来多次通过全国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信息。查知被执行人黄**在银行账户、微信、支付宝仅有零星余额,无证券登记信息;无车辆登记信息。3.经本院查询被执行人...(本文书还有550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