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湖南某某公司未应诉答辩,视为其放弃答辩的权利。
被告某某公司辩称,一、青海某某2017年前三季度股权收益属于某某公司所有。生效判决确认某某公司享有青海某某2017年度股权收益,当然包括前三季度的股权收益,并判决原告向某某公司支付,且已履行完毕。1、(2016)辽02执恢****号之一执行裁定书确认原大连某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原告2.95%股权的所有权及相应的其他权利转移给某某公司,案涉股权转移时,其股权预期应得的股息或红利等收益的权利一并转移给了某某公司。2、(2022)青0104民初****号民事判决书也确认某某公...(本文书还有10414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