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吕**与被告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8月17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吕**的委托诉讼代理人谭**、王*,被告白**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张*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吕**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借款1,000,000元,并从2019年10月5日起按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利息至付清时止;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2019年8月,被告因工程建设急需资金,提出向原告借款1,000,000元,原告遂于当月30日通过妻子李*建设银行账户向被告转款1,000,000元。2019年9月4日,被告向原告出具借条一张,载明“今借到吕**现金1,000,000元(大写壹佰万元整),现(限)于一个月还款”,后经原告多次向被告催款,被告一直以工程款未收到为由拒不还款,为维护原告的正当权益,特此起诉,请求法院依法判决。
被告白**辩称,借条是原告吕**写的,被告...(本文书还有1260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