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朱**、李**、李**与被告湖北亿家********(以下简称某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4年7月3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李**、李**及三原告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万隆,被告某某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凌*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朱**、李**、李**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合计332159元(死亡赔偿金359920元、精神抚慰金30000元、丧葬费42239元,扣减湖北亿家********垫付100000元);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事实及理由:2024年4月23日上午,被告公司厂长叶某鹏与原告李**电话联系称,被告公司当天有3车货需要卸货,叫原告李**带四个人来卸货,约定每人工资200元。原告李**于当天叫其父亲李*良、弟弟李**、...(本文书还有1827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