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胡**与被告中国人民****************(以下简称人保台州分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12月2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于2022年12月14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胡**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陈**、被告人保台州分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徐**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胡**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依法判决被告支付原告奥迪1984cc小轿车(车辆识别代号×××、发动机号码×××)的车辆涡轮增压、安全气囊传感器及其他损坏配件的维修费用39533元。事实与理由:2017年12月27日,原告向台州永达奥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购买了一台奥迪1984cc小轿车,车辆识别代号×××、发动机号码×××。原告于2017年12月27日作为投保人为涉案车辆在被告处投保了机动车延长保修保险。2021年10月,原告该车辆保养时发现故障,双方因车辆保修期延长发生纠纷,原告提起的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本文书还有2880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