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某新能源**因与被上诉人某技术学*技术合作开发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豫01知民初****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2年11月10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某新能源**上诉请求:1.撤销原判,追究某技术学*的侵权和伪证责任,赔偿某新能源**经济损失650万元2.某技术学*公开赔礼道歉事实和理由:某技术学*存在违约1.专业设备、专职人员均未到位,但某技术学*提供证据讲这些设备和人员在2017年6月23日之前已经到位,明显谎言因为此时实验室还未装修好,不具备全部到位条件事实上,设备和专职人员未到位,此前某技术学*是承认的,也在努力解决中,见2017年11月14日郑*豫清【2017】004号理事扩大会议纪要2.场地不到位,主要指实验室场地不合格问题虽然进行了装修,但随着安全要求提高,管理越来越规范,已经不能满足需要,必须进行升级改造,包括采购设备因电力条件达不到,无法通电运行,不能运行测试检验,给一些人作弊可乘之机3.郑州市电动汽车重点(工程)实验室申报被上诉人并未申报成功4.严重破坏实验室运行机制,造成实验室无法正常运行,迫使某新能源**离开,侵占实验室的意图明显把实验室变成学校二级学院的一个下属部门,让因索贿勒索被处理不能参与实验室工作的李晶来管理实验室,实验室设备采购这么专业的业务竟要此人决定5.某技术学*编造谎言、提供伪证篡改协议内...(本文书还有5571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