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诉被告江*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0月22日依法受理后,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由审判员谢*崧独任审判,于2019年11月12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张**、被告江*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应付合同款9500元;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736元(按合同总价每日万分之五计算,自2019年8月30日暂计至2019年9月30日,要求计至被告实际清偿之日止);3、判令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2017年2月1日,原被告双方签订了《电梯设备安装合同》,约定原告接受被告委托为其安装...(本文书还有1613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