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申请人袁**因与被申请人重庆市某**********(以下简称某旅业公司)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不服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23)渝01民终****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袁**申请再审称,1.原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导致判决错误。被申请人与申请人签订的《补偿协议》违反了法律、法规规定:国家征地拆迁或征用土地,应当依法按照法定程序公示并公告拆迁或征用范围、补偿标准,并对被拆迁人或被征用人进行依法补偿并签订协议后,进行过渡安置,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搬迁的规定,应认定为无效合同;2.该宗土地本身不属于长寿区某公司所有,...(本文书还有578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