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青岛福临******(简称福临公司)因商标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一案,不服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简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2020)京73行初****号行政判决,于法定期限内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1年4月26日受理本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查明:
一、诉争商标。
1.注册人:福临公司。
2.注册号:20312692。
3.申请日期:2016年6月15日4.专用期限至:2027年8月6日。
5.标志:
6.核定使用商品(第12类):汽车轮胎;自行车用无内胎轮胎;运载工具用实心轮胎;充气外胎(轮胎);运载工具用轮胎;补内胎用全套工具;自行车车胎;充气轮胎;自行车内胎;飞机轮胎。
二、引证商标。
(一)引证商标三1.注册人:法拉力公*。
2.注册号:48548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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