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裴**与被告张**、郝**民间委托理财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10月8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由审判员独任审理,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裴**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刘**,被告张**、郝**及其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孟**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裴**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请求法院判令张**、郝**:1、向裴**支付99900元并支付利息(以99900元为基数,自2019年12月9日起,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标准,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2、承担诉讼费。事实与理由:2019年8月左右,裴**认识了张**、郝**,二人向裴**宣传投资理财,约定保本保息,投资汉普黄金树和贵州新农贸农副产品交易公司(以下简称贵州新农贸)的食安天下项目,具体由郝**进行操作。裴**共计交给郝**111900元,郝**返过约2.5万元左右的收益,但本金未返还,经催要未果,故裴**诉至法院。因张全友与郝**自称...(本文书还有3791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