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中乔体育******(简称中乔公司)因商标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一案,不服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简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2019)京73行初****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1年7月6日受理本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2021年8月12日,上诉人中乔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商**、袁*,被上诉人中华人民**********(简称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委托诉讼代理人相*,原审第三人耐克创新******(简称耐克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李**、王**在线接受本院询问。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理查明:
一、诉争商标。
1.注册人:乔丹体育******(简称乔丹公司)。
2.注册号:17573994。
3.申请日期:2015年8月3日4.专用期限至:2026年9月27日。
5.标志
6.核定使用的商品(第10类):医疗器械...(本文书还有3514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