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北京尚衡(呼和浩特)律师事务所与被告郭**、贾**诉讼代理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4月19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冯**、妮娜,被告郭**、被告贾**委托诉讼代理人陈**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被告贾**给付原告案件代理费8万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事实和理由:被告贾**前夫唱焕凯生前在其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委托原告律师为其诉讼风险代理,依据律师风险代理收费标准,双方约定如果案件全面胜诉给付原告代理费20万元,原告受委托后为该案件承担了诉讼费、差旅费等,该案全面胜诉,被告贾**依据案件标的额30%应给付原告20万元,但原告自愿放弃12万元主张,向被告贾**主张8万元。被告贾**与唱焕凯于2010年12月8日登记结婚,2017年3月3日协议离婚,2017年3月23日唱焕凯去世,唱焕凯委托原告与白音塔拉诉讼期限是2016年11月20日,该笔代理费是被...(本文书还有2971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