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万科企业******(简称万科公司)因商标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一案,不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2020)京73行初****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1年11月2日受理本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理查明:
一、诉争商标。
1.注册人:万科公司。
2.注册号:12454766。
3.申请日期:2013年4月19日4.专用期限至:2024年9月27日。
5.标志:
6.核定使用服务(第35类):广*;组织商业或广*展览;特许经营的商业管理;替他人推销;替他人采购(替其他企业购买商品或服务);运动员的商业管理;寻找赞助等。
二、引证商标。
(一)引证商标一1.注册人:九牧王******(简称九牧王*司)。
2.注册号:4506720。
3.申请日期:2005年2月16日4.专用期限至:2029年2月27日。
5.标志:
6.核定使用服务(第35类):进出口代理;推销(...(本文书还有3010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