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蒋**与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4年1月22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蒋**委托代理人张*与被告中国人民***************委托代理人白**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蒋**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依法判令被告支付陕b3××**重型半挂牵引车损失184035元、鉴定费15000元;2、被告负担本案诉讼费。事实及理由:2020年9月11日,原告雇佣的司机石某某驾驶车辆陕b3××**发生交通事故,造成驾驶员死亡,车辆毁损。原告在被告保险公司为该车辆投有交强险及商业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因事故发生在疫情期间且被告没有积极进行对该事故车辆进行定损,亦未向原告进行赔付。后原告依法向法院申请司法鉴定,现鉴定报告已向双方送达,为维护...(本文书还有1838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