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郭**与被告郭**、分宜县广盛汽车运输有限2
责任公司、中国人民***************(以下简称人保财险分宜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8月4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郭**委托诉讼代理人马**,被告人保财险分宜支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华*到庭参加诉讼。被告郭**、分宜县广***********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郭**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各被告共赔偿原告损失共计150404.8元(其中误工费18639元、住院伙食补助费2280元、营养费1140元、护理费7800元、后续医疗费59500元、伤残赔偿金84823.2元、鉴定费2222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500元、交通费...(本文书还有694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