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张**与被告湖南省常德市柳*湖旅游度假区七里桥街道七里桥社区居民委员会(以下简称居委会)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5月22日立案后,依法进行了审理。
张**请求人民法院判决:1、居委会支付拖欠工程款752080元;2、居委会支付拖欠期间经济补偿款6452874元(计算至2018年3月26日,应计算至居委会付清工程款之日止);3、本案诉讼费由居委会承担。
本院经审查发现:本案涉及的《七里桥完全小学综合楼承包合同》、《柳*会七里桥...(本文书还有454字未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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