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吴**与被上诉人沈阳市铁西区盛京实验幼儿园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不服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2018)辽0106民初****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出上诉。本院于2019年1月9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吴**提出上诉请求:1、撤销一审民事判决,依法改判被上诉人向上诉人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4000元;2、本案上诉费由被上诉人承担。事实与理由:一审判决错误的分配了举证责任,错误的适用了法律规定。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就劳动关系的解除,应当由主张劳动关系解除的一方承担举证责任。在本案中,被上诉人以上诉人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被上诉人在一审中自认存在餐后水果的员工福利,一审法院还将举证责任分配给上诉人,系举证责任分配错误。且...(本文书还有1722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