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李**,女,1970年1月**日出生,汉族,住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郭**,女,1973年1月**日出生,汉族,住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韩**,男,1968年4月**日出生,汉族,住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
以上三被上诉人委托代理人王*,宁夏兴业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绿地集团银川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兴水路**号。
法定代表人陈*,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程**、叶**,北京市中银(银川)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上海永绿置业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住所地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兴水路绿地21城a区**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蒋**,宁夏言成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王*,宁夏言成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银川亿客聚商务宾馆有限公司因财...(本文书还有2853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