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被告共同委托代理人冯**,河南辰中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刘**诉被告刘*、刘*、河南两岸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两岸早教公司)、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刘**的委托代理人李**、袁*,四被告共同的委托代理人冯**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称,2015年9月30日,被告刘*因资金周*需要向原告刘**借款500000元,并出具借条一份,内容为:今借到刘**现金伍拾万元整,借期30天。该笔借款到期后,至今未偿还本金。2015年10月12日,被告刘*再次向原告刘**借款200万元,保证人为刘*,约定借款期限自2015年10月12日至2015年11月11日。同时签订房屋转让协议一份,作为上述借款的担保,并签订承诺书一份,承诺借款逾期未还,愿承担20%违约金并支付每日千分之一迟延履行金,如不能履行上述...(本文书还有2733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