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原告俞**不服被告新昌县巧******责令限改拆除决定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行政案件>>行政行为>>行政撤销>>行政案件>>行政主体>>资源行政管理>>土地行政管理>>行政案件>>行政主体>>公安行政管理>>其他>>行政案件>>行政主体>>城乡建设行政管理>>城市规划管理>>行政案件>>行政主体>>农业行政管理>>行政案件>>行政主体>>环境保护行政管理>>行政案件>>行政主体>>城乡建设行政管理>>房屋拆迁管理
  • 案例类型:行政判决书
  • 案号(2018)浙0604行初*号
  • 审理程序:一审
  • 审结日期:2018-12
  •  
  • 【案例概要】

    原告俞**不服被告新昌县巧英乡人民政府责令限改拆除决定一案,于2018年10月8日向新昌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并申请本案异地管辖。新昌县人民法院报请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10月24日指定本案由本院管辖。本院于2018年11月16日立案后,于2018年11月27日依法向被告送达了起诉状副本及应诉通知书。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8年12月17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原告俞**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汤**,被告新昌县巧英乡人民政府副乡长丁鼎、委托代理人石**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被告新昌县巧英乡人民政府于2018年9月26日,对原告俞**作出《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认定:俞**于2012年,未经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擅自在巧英乡五星村集体茶山昂斗岗地块建造房屋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之规定,责令其于2018年9月28日24时前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将采取强制措施。并在通知书中告知其复议、诉讼途径和期限。

    原告俞**诉称,被告曾于2018年5月23日作出《责令限期整改决定书》,认定原告于2012年9月1日在五星村仰斗岗进行未批先建的行为并限期自行拆除。2018年6月22日,原告不服该决定书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018年8月21日,被告另行作出《关于撤销<责令...(本文书还有5427字未显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内容(依法屏蔽的信息除外),请登录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推荐律师更多>>

    林琼
    林琼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2185)例 合同:(8740)个
    陈安定
    陈安定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1080)例 合同:(4320)个
    卢愿光
    卢愿光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875)例 合同:(3575)个
    任立华
    任立华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387)例 合同:(1600)个
    王军强
    王军强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290)例 合同:(1160)个
    信用风险咨询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