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吴**与被告牛**、被告申**、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6月20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吴**委托诉讼代理人左**、被告保险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霍**到庭参加诉讼,被告牛**、被告申**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吴**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依法判令三被告赔偿原告车辆损失170094元、评估费6000元,以上各项损失共计176094元;2.请求依法判令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2018年4月13日,被告牛**驾驶豫a×××××号小型轿车沿郑州航空港区万能路由西向东向北左转弯时,与沿华夏大道由北向南行驶的李*驾驶的原告吴**所有的豫a×××××号小型轿车相撞,发生交通事故致使两车不同程度损坏。郑州市公安局航空港区分局交管巡防大队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本文书还有2065字未显示)